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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
一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的规章、制度;
二、集安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
(一)编制集安市政府采购预算,(二)执行集安市年度政府采购预算;(三)确定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的范围或项目;(四)对采购人预算资金的拨付进行审核;
三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
(一)指定集安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;(三)收集、统计、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集安市政府采购相关信息;(四)管理集安市政府采购网站
四、政府采购方式管理
(一)拟定集安市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;(二)拟定集安市公开招标采购的具体数额标准;(三)依法审批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;(四)对采购方式的变更进行审批;
五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
(一)受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;(二)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制定与履行情况进行监管;(三)对政府采购合同的补充、变更、中止和终止等事项进行审批;
六、受理集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投诉;
七、对集安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进行管理
(一)对市和区县两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;(二)对经认定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进行培训和管理;(三)对采购人进行培训等;
八、制定集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证、培训、考核、备案、监管管理办法并实施管理办法,建立供应商库;
九、制定集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管理办法;对专家进行政府采购业务的培训、考核,对专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,建立专家库;
十、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;
十一、对集安市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
(一)规定集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的程序;(二)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、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等;
十二、对区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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