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网上询价采购需知
依据《政府采购法》,集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进行网上询价采购,请有资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。 (一)报价须知: 1、 需求表中产品除有特殊说明外,均为出厂标配; 2、 货物厂家装箱单齐全。 (二)供货方式: 1、由采购中心通知后供应商方可送货,否则,后果自行承担; 2、 其他项目自成交后,供应商即应送货上门,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。 (三)验收、付款方式: 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送货、安装、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,并签验收单;供应商将发票和验收单提交给采购中心后付款。 (四)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生产厂家合格产品的要求,按厂家规定保修并终身维修(采购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)。 (五)报价 1、用人民币报价,单位为元,不保留小数。 2、报价应为货物安装到位、调试合格并含培训等全部费用。 (六)报价成交办法: 1、每包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,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;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,以采购单位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。 2、如果每包最低合格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,按废标处理。 二、询价单报送地点:集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
三、报送时间:2012年7月17日17:30分之前。
四、询价采购内容:见附件
五、注意事项:
1、 以密封的形式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;
2、 采购中心按投标报价经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
3、 按规定时间迟交的询价采购报价单,政府采购中心拒收;
按指定项目、型号、品牌、数量填报,否则无效
六、联系方式: 联系人:徐建成 电 话:04356222381 集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|